各中层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精神,我校2018年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18日,共3天。6月19日(星期二)上班。
为确保端午假期校园安全、文明、稳定、有序,现就做好节日前后校园环境整治和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一、环境整治工作
各部门要根据全省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,对照《江西省校园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和要求》,认真开展校园环境大检查,坚持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,确保校园、教室、宿舍等区域整洁有序,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环境。
二、安全稳定工作
学工处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,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法纪教育,强调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事项,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。严格执行请假、销假制度,准确掌握学生动态,对于外出未请假、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联系、问清事由,并做好登记、汇报工作。6月18日晚,学校将对学生安全返校情况进行抽查。
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端午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
三、值班巡查工作
院办、濂溪办、学工处、保卫处、后勤处、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要做好端午节期间值班安排(6月15日前报院办、保卫处、濂溪办备案),值班人员要认真值守,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、所有安全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职工要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。对出现的重大问题,应第一时间报告,并妥善做好应急处理。各部门值班、巡查、整改等工作,应做好书面记录。
院长办公室
2018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