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<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的通知>的通知》(赣助中心【2017】48号)文件要求,学校拟聘任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为我校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,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的学生资助宣传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聘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
各学院要深入动员,征求学生意愿并推荐三名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,组织学生填写《九江职业技术学院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登记表》(见附件)于12月26日前,交到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学校将组织业务培训并颁发聘书。
二、宣传队伍形式
以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为主,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,通过活动立项、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。
三、主要活动形式
1.担任学院常态化资助宣传员。协助学院通过宣传画、板报、微信公众号、微电影、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宣传资助政策;
2. 开展新生入学志愿服务。面向新生介绍“绿色通道”、“国家奖助学金”等资助政策,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;
3. 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。利用寒暑假,建立学生资助宣讲团,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;
4. 开展励志教育、感恩教育、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。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价值观;
5.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。利用寒暑假,回到家乡、回到高中母校“现身说法”,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、健康成长,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动员、推荐了解资助政策、对资助工作有感情、在学生当中口碑好、影响力大、责任感强的优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;
2、将此次活动与社会实践、与资助育人工作紧密结合,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渠道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;
3.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,各学院资助宣传队伍需及时提交活动总结、图片及视频等;
4. 每年进行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评比表彰,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,学校还将颁发荣誉证书。
附件:《九江职业技术学院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登记表》
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